Appearance
今天我把手机带到了学校去,放学时忘拿了。好心的同学们捡到了它,并把它交给了负责任的符老师。 我回家后发现丢失了手机,在家里寻找无果后,屡次前往学校寻找。通过“查找设备”功能,我确认了手机在学校,最终在办公室中符老师的抽屉里找到了我的手机,拿回了家。
首先,我不应该怀有侥幸心理将手机带到学校。虽然校规明令禁止携带相关设备,然而我抵挡不住诱惑,触犯了纪律。
其次,我不应该在没经过老师允许的情况下,擅自将手机拿回家。我可以写一张留言条,以免老师担心手机遗失。
感谢这次经历使我有这样一个反思的机会。“浪子回头金不换”,我虚心接受批评教育,并保证以后遵守校级校规,绝不再把手机带到学校。
李春来